(一)拟订和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扶贫和老区建设工作规划。负责协调广州梅州对口帮扶工作。
(二)组织协调产业扶贫工作,负责引导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、增加收入。
(三)组织协调省直单位、中直驻粤单位、广州市对口帮扶单位、市直单位挂钩扶贫工作。
(四)组织协调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。
(五)协调指导实施扶贫开发、老区建设项目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;牵头扶贫工作督查考核,指导协调实施专项扶贫、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。指导开展扶贫信息数据的监测和统计工作。
(六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、省农业农村厅(省扶贫办)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七)职能转变。协调指导推进扶贫工作,做好广州梅州对口帮扶工作和老区建设工作。建立健全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体制机制,扎实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,打赢脱贫攻坚战。推进扶贫政策与民生保障政策有效衔接,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发展短板,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。